(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拟定的持有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