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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到期终止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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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到期终止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洁股份”)相关股东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到期终止暨实际控制人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书。2022年6月28日,姜天武等股东与长沙金森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转让7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17%。同日,双方签订《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李建伟、李菁将合计72,625,910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长沙金森,姜天武放弃101,088,490股股份的表决权。协议有效期为36个月,期满未续期则自动解除。

2022年8月11日,股权转让完成。因李菁涉及借款合同纠纷,其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或拍卖,长沙金森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2025年8月7日、8日,姜天武和李建伟分别致函长沙金森,确认协议自2025年8月11日解除。

协议终止后,长沙金森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7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0%,不再是第一大股东。姜天武恢复101,088,490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5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梦洁股份不存在持股超过50%或实际支配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亦不存在通过表决权决定董事会多数成员选任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因此,梦洁股份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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