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许理想、潘舒原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召开通知,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下午14点45分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会议由董事长李江淮主持,审议并表决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十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0人,代表股份350,141,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474%。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