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受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下午15时在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356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58.69%,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1. 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特别决议议案;2.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普通决议议案;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普通决议议案;4. 投资成雅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普通决议议案,关联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