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委托他人代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定义,涵盖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以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
股票买卖禁止及限制方面,规定了多种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如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此外,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例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确保交易合规。
信息申报、披露与监管方面,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及时披露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制度还规定了账户及股份管理的具体措施,如股份锁定、合并账户等。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