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运作。细则指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需经过证券交易所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信息披露制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负责信息披露保密工作;关注媒体报道并督促公司回复问询;组织董事和高管培训;督促董事、高管遵守法律法规;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完成其他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由董事会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内容涉及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监管机构布置的工作、董事会工作建议等方面。根据考核结果,董事会可对董事会秘书进行奖励或处分。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时,董事会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董事会并说明原因,离任前需在董事会监督下移交档案文件。公司还应委任一名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职责。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