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保护股东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加强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不得被强制提供担保。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被担保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偿债能力,且不属于特定禁止情形。董事会在决定担保前应充分分析债务人资信状况和风险。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决议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特定情况下,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公司应订立书面担保合同,确保合同合法合规,及时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合同管理,定期检查并跟踪被担保人情况。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担保,造成损害的,应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