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稿))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保障投资者利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按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金额和时间安排使用,不得擅自变更用途。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使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实施时,公司应确保其遵守本办法。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办法还规定了募集资金的使用细则,包括超募资金的使用、闲置资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