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制度规定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股东和董事应回避表决。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涉及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事项。
定价原则主要遵循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或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与关联自然人、30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委托理财等频繁交易可合理预计额度,以额度为标准披露。日常关联交易需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需披露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指标。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