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9日,公示途径为公司公示栏,反馈方式为书面或邮件。公示结果为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及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任职情况等资料。核查意见为: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特此公告。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