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索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晓峰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合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上半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包括发行股票种类、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安排和决议有效期等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