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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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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生产经营决策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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