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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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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文件,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处理解除限售事宜。2025年8月11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认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可解锁额度为93.60%。次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对37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涉及261.1412万股。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考核办法》,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绩效考核要求。公司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73%,营业收入为351.4亿元,对应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3.60%。此外,37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件。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自2025年10月15日起,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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