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索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12日修订)旨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需要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程序、保密措施及罚则等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等,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公司应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在其他媒体发布。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需按时编制并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得披露。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如重大财务变动、股权激励、资产重组等。公司设立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的具体工作,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不得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规定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处罚。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