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株冶集团公司章程)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2,872,703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及销售,新材料研发,电池制造与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的规定,强调同股同权原则。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董事会为经营决策主体,负责制定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纪委负责监督执纪。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内容,确保公司运营透明、合规。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以及章程修改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