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主要问题包括销售和采购返利、供应商索赔补偿、期间费用的会计核算不准确、虚构收入、跨期确认收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应收账款信用减值不准确、未计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此次更正涉及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具体调整包括应收账款、存货、流动资产、资产总计、应付账款、预计负债、非流动负债、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项目的更正前和更正后的数值变化。例如,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由2,040,286,408.94元调整为1,987,132,210.97元,减少53,154,197.97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由1,844,833,821.74元调整为1,835,328,811.50元,减少9,505,010.24元。
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已对期初数和上期数进行了调整,因此本次无需对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调整。本次更正议案已经2025年8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