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此次股东会,并于7月26日发布通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李文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5:00至8月12日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395,917,055股,占总股本47.70%;网络投票股东1名,代表股份13,202,500股,占总股本1.5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止资金占用制度和投资管理制度。此外,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