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包括: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至少五年相关工作经验,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具备良好个人品德。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职称等条件。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企业任职,不得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不得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
独立董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