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际出席10名。黄国芳董事委托田钧董事、胡祥董事委托黄晨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黄晨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同意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2. 同意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 同意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 同意调整公司本部组织机构的议案,调整后设置16个部门;5. 同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12票全票通过。
相关公告详情将于202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