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晓明、杜文刚等6名交易对方持有的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1,700万美元+交割时标的公司的净现金-标的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为对价,收购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武汉捷普具有完整的光有源、无源器件制造和光器件封装能力,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业务范围相近,属于十二个月内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购买的情形。公司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已将该现金收购交易的相关数额一并纳入累计计算,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截至本说明签署日,除上述现金收购交易外,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