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323.3494万股股份,并与标的公司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由李大威将其直接持有的828.7109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过50%,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主要的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如下:2024年11月13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400万元对江苏新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获得新聚环保50.45%的股权。其中,综艺光伏以现金500万元受让杨苏川、吴天添分别持有的新聚环保9.33%、17.34%股权,合计26.67%股权,并向新聚环保增资900万元。前述对外投资事项已全部完成,综艺光伏现持有新聚环保50.45%股权,为新聚环保的控股股东。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行为。前述交易与本次重组之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该等交易内容与本次重组相互独立,相互之间无直接联系。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