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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杰股份: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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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郑维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2,488,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352%。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曹远刚、夏金强、贺琦、刘俊、刘姣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显示,各候选人得票率均超过99.65%,中小投资者支持率在87.43%-87.47%之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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