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达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该制度旨在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合规性。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涵盖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交易事项、重大风险情形、重大变更事项及其他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应在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24小时内报告。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关联交易、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重大诉讼、公司名称变更、经营方针变化等。制度规定,信息报告责任人需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信息,证券部负责归集和管理重大信息,并监督制度执行。信息报告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制度规定瞒报、漏报、误报或迟报的,公司将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