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达股份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加强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对外信息使用人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以及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制度规定,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式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内容。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向特定对外信息使用人报送定期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披露时间,内容不得少于公开披露内容。公司应将对外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履行严格的报送程序,包括填写审批表、提供保密提示函、签署保密承诺函等。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否则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