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正泰电器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泰舟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7500万元参与设立海宁潮能同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为潮能同芯基金。该基金募集规模为5亿元,重点投资中国境内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基础设施项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尚未完成签订,合伙企业尚未完成注册登记且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潮能同芯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海宁潮能同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为浙江泰舟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基金存续期为15年,包括10年投资期和5年退出期。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为实缴财产份额的千分之八,管理费为千分之二。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对外担保、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高风险业务。收益分配优先返还合伙人初始投资金额及门槛收益,超出部分按比例分配。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实际出资比例分担。
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提高资产周转效率,扩大产业规模,深化与客户的合作,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投资风险以出资额为限,不会对泰舟新能源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