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会议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针对《关于增加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随着公司碳酸锂业务增加,期货套保数量亦增加,近期碳酸锂价格市场波动加大,导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提高。增加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可以有效防范碳酸锂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增加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
签字页日期为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