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华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议事效率,保障股东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公司债券发行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需要召开。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或15天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