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修正案)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5-75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的议案》。修订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修订主要内容包括:董事会秘书为接待与推广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具体职能部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在接受调研前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并原则上全程参加。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只能以公开披露信息和非公开非重大信息作为交流内容。特定对象调研需签署承诺书,承诺不打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被泄露的应对措施。公司在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事项中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签署保密协议。公司在股东大会上通报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同时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旦出现信息泄漏应立即报告深交所并公告。公司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接待和推广活动内容。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慎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及时披露。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