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原告,涉及两起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暂合计3,210.65万元,目前均处于一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案件一:公司因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GQZH-3标房建工程清远站及清远综合体玻璃幕墙等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原告已依约供货,供货金额48,139,347.78元,被告一仅支付31,165,851.6元,尚欠16,973,496.18元。诉讼请求包括支付货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及连带清偿责任等,共计18,434,135.14元。
案件二:公司因中国栾川·伏牛山游客中心室内安装、装饰工程合同纠纷,对河南省老君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合同总价14,450,000元,被告已支付4,000,000元,剩余6,499,701.42元未支付。诉讼请求包括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等,共计13,672,338.59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5件,涉案金额合计775.44万元。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