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琰)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蒋琰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电气风电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股份、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在电气风电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会计专业教授职称,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