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旭)
本人蔡旭,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为电气风电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电气风电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承诺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要求。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情况。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电气风电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大功率电力电子与新能源发电装备专业知识和研究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电气风电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人承诺在担任电气风电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