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部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管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公司股权结构、经营状况、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外部条件变化、董事或经理变动、股东持股变化、重大诉讼、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变化等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控股企业相关人员、财务和审计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方、证券服务机构人员等。公司需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保存至少十年。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在窗口期内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信息。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