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超过一年且不易变现的投资。公司对外投资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战略,促进可持续发展。短期投资由财务部预选投资机会并编制计划,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实施。长期投资需由投资并购小组评估并提交可行性报告,按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投资决策需考虑风险分析与防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决策机构,各自在权限范围内决策。对外投资事项达到特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或关联交易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后续管理,派出管理人员参与控股子公司运营。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记录,控股子公司遵循公司会计制度。对外投资可因多种原因回收或转让,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按证监会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对外投资事项。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