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科微至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符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符裕女士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裕女士具备《公司法》《规范运作》等规定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要求。符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综上,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符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