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驰宏锌锗股东会议事规则)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等。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或2/3以上通过。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应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