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相同,连选可以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细则还规定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研究拟定选择标准、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审核独立性等。选任程序涵盖需求分析、搜寻候选人、资格审查等步骤。会议通知、出席、表决及保密义务等议事细则亦在文中明确。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H股上市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