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日生效,公司两日内披露。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至新董事就任。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需履行职责。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当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离职人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涉及公司的文件、印章、数据资产等,并签署相关文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制定履行方案并赔偿损失。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继续有效,对公司机密信息的保密义务直至信息公开。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减持规定。执行职务时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发现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董事会将审议追责方案。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十五日内申请复核。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