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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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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

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公司业绩、收购兼并、资产重组、重大投资、股票发行、股权激励、重大诉讼、关联交易等重大信息。公司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2个月和1个月内披露。定期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内容包括重大事件的起因、现状和可能影响。公司应关注公共传媒报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并公告相关情况。公司还应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管理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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