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晓斐)
本人李晓斐,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未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未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未曾具有上述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注册会计师职称并在审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本人已通过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李晓斐,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