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受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对象包括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核查期间为2024年10月3日至2025年6月27日。
核查结果显示,自查期间内存在多名自然人买卖安源煤业股票的情况,如屈承秀、李迪昂、张嘉琦等人,均声明其交易行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此外,中信证券在自查期间内通过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买卖安源煤业股票,累计买入41,402,404股,累计卖出41,897,696股,自查期末结余105,159股。中信证券确认相关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综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在相关主体签署的说明及承诺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下,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