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肉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7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3日发布,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354,364,874股;网络投票股东共323人,代表股份29,909,771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1.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2.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3. 授权第十届董事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4. 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各项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