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为一审,公司为一审被告。涉案金额为公司需向张红梅、王勇等221名投资者赔偿损失11927233.21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21970.17元。准许吕娜等3名投资者撤诉。对公司损益影响: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判决的大部分案件公司在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对涉及张红梅、王勇等221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准许吕娜等3名投资者撤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各原告赔偿款11927233.21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21970.17元。驳回各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若未按期履行,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公司和各原告按比例负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诉讼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