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等。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等情况,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
《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激励计划未涉及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