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天路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因经营需要,2024年向公司申请财务资助。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昌都高争提供财务资助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借款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按月计息,到期还本,具体借款期限及其他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昌都高争已归还借款本金1,500.00万元,尚未支付对应利息。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经昌都高争申请,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原财务资助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予以展期,展期利率为3.86%,期限为自签署财务资助展期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本金和利息在展期期间逐步归还。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涉及关联交易。详情见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