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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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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细则指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规定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此职,如受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等。细则还强调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包括信息披露、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并要求公司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条件。此外,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制度,如定期报告编制、信息披露合规性等,并明确了聘任与解聘的相关条款。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若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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