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选举董事行为。细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况,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以集中或分散投票。
董事候选人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名人须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需提交详细资料并作出书面承诺。董事会负责审核候选人资格,符合条件者成为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每位股东的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待选人数。
投票时,股东所投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最高限额,否则选票无效。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在下次股东会补选或推迟新任董事就任。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