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独立董事需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任职期间如出现影响独立性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解决措施。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需保证投入足够时间履行职责。
任职资格方面,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符合独立性要求。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公司兼任,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包括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
提名选举方面,董事会或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配合行使职权等。独立董事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情形时,应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