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对象为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生效,公司两日内披露情况。如因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原董事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离职董事和高管需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全部文件,完成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不得干扰公司经营,需遵守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离职董事和高管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