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错误、年报内容和格式不符合规定、业绩预告或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对于造成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警告、通报批评、调降能级、解除劳动关系等措施,并要求责任人对公司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将相关信息抄送审计部,由审计部牵头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被追究责任者可在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公司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等情况时,应按规定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