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经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况下需审计,季度报告无需审计。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重大赔偿责任、资产减值准备、股权激励等。公司应在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提前在其他媒体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设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协调工作。公司还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公司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